学界与卯、子水与寅木,首先都是生的关系
时间:作者:周易知识库
学界与卯、子水与寅木,首先都是生的关系
学界很多书籍,都在认为十二地支之间。只论刑冲合害和一种叫气势生克关系而不存在直接生克关系,比如子卯之间见子卯就为刑。见了子水与寅木则不是子水直接生寅木,或者说子水与寅木没有生克关系,而只是一种气势相生。
笔者认为,子水与卯、子水与寅木,首先都是生的关系。因为从十二地支春夏秋冬季节性论,冬季亥、子、丑月一过就是寅、卯、辰月,冬天水旺,按照五行生克特性,水自然是生木的,木旺生火,火旺生土,土旺生金,金旺生水,是自然循环法则所系。
十二地支首先就是按照这个顺序自然存在的。为什么不是直接生呢?他们忽视了一个真理:流通产生富贵,大流通大富贵,小流通小富贵。
比如子卯刑,在多数情况都是先论生,而只有特殊情况出现时,才论刑。这一点对四柱初学者非常重要。
地支相刑是有条件的。冲、合、害都是有条件的 。地支循环顺序相生才是普遍性规律,
我们不要被古人为了著书立说,而刻意给十二地支定几个组合丑土和庚金的关系,来束缚了我们的头脑。
比如子丑合学界与卯、子水与寅木,首先都是生的关系,其本质是丑土克子水,之所以论合,是因为亥子丑三会北方水局这种自然组合存在,而丑土又藏癸水,丑土是金库,同时也是水的偏库,所以论合丑土和庚金的关系,因为子丑本身就是半三会(多数书没有提到半三会,但是从理论讲是存在的)。
寅亥合,其实就是亥水生寅木,从理论讲,其实地支的亥水最直接的是生寅木。所以这种生合大家都很清楚。
辰酉合,也是辰土生酉金。
卯戌合,是卯木克戌土,卯木藏独气辛金克戌土藏干辛金,戌土本气戊土克卯中乙木。既然都是藏干相克,那怎么就又合了呢?
很明显卯戌合,是假合,直接点说就是不合。
巳申合,两个地支藏干是壬丙冲、戊土克壬水。
所以十二地支之间的关系本质是,有生则论生、无生有克则论克,而出现特殊组合---刑、冲、合、害时,就要用条件来判断。
比如申亥相害,只有天干的甲木在地支没有寅、卯木通根,只有一个亥水在地支存在,那么这个亥水就不可以紧贴申金,或者是岁、运来了申金,那么就构成申亥相害。并且其作用关系非常明星。
子未相害,是未土克子水,当午火、未土集团,火土旺时,子水来了,寡不敌众丑土和庚金的关系,构成土克水,为子未害(盲派论穿)。
为了突出地支论生的概念,我们用一个四柱举例:
坤造:庚申 戊子 丁卯 乙巳
这个四柱地支存在申子半三合、子卯刑、卯木生巳火。
地支申金、子水、卯木、巳火四个地支之间出现了传生、连生。
而是天干也是乙木生丁火、丁火生戊土、戊土生庚金。
年柱庚金坐下申金,时柱乙木坐下巳火,把整个四柱干支连成了一个360度的大圆球。
笔者非常有幸得到这样一个奇特的命造,对我学习四柱增加了无穷的信心和能量。二十多年来,我按照这个四柱,刻意留心想再找到一个新的四柱,进行再次求证,无奈到现在也没有找到。
说说地支相刑:无礼之刑,恃势之刑学界与卯、子水与寅木,首先都是生的关系,无恩之刑,自刑四种相刑形式。
而这些刑不是见子卯就论刑的,刑也是有条件的。关于条件论,是命学者的重点和难点。
无礼之刑:子刑卯,卯刑子。
恃势之刑: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。
无恩之刑:丑刑戌,戌刑未,未刑丑。
自刑:辰辰自刑,午午自刑,酉酉自 刑,亥亥自刑。
篇幅太长不利眼神,接下来会进一步论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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